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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19年7月,某市环保局对本市一水务公司下达了《水质改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水务公司限期进行业务整改,到期不完成则予以行政处罚,水务公司据此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认定市环保局此项行政行为无效,下列主张理由最恰当的是( )。

A

《工作方案》上没有水务公司工作人员的签名

B

《工作方案》本身不属于效力性文件

C

《工作方案》并未在内容所述时间内送达水务公司

D

《工作方案》中并未告知行政复议相关事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的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工作方案》本身不属于效力性文件,因此该市环保局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以此理由主张市环保局的行政行为无效最为恰当。故本题答案为B。
A、C、D项:并非最恰当的主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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