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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婚前房屋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D
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A项,虽然房屋是在婚前取得,但是租金是在婚后取得的,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故B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选项中,不动产为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明确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符合上述规定,所以是夫妻一方财产。故C项符合题意,当选。 D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明确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D不符合题意,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