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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三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下列事项中,张三无需说明理由即可行使的权利是( )。

A

查阅公司章程

B

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

复制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D

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正确答案 :A C D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法。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四个选项中只有B选项要求股东说明理由。故本题答案为ACD。 【注意】本题出题有瑕疵,原真题为单选题,请考生重点掌握相关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