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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0.中学生林某喜欢做些小发明,近期发明了-种可调节型手机支架,张老师觉得很有创意且实用,很好地解决了网络授课中画面抖动问题,于是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将此项小发明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林某知晓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主张张老师侵犯了自己的发明权。这一法律关系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老师是主体,林某是客体

B

林某是主体,张老师是客体

C

张老师和林某是客体,支架发明是主体

D

张老师和林某是主体,支架发明是客体

正确答案 :D

解析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其中,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和国家。在教育法律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两个主体是教师与学生;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也称智力成果)和行为三个方面。由此可知,题干中,张老师(教师)和林某(学生)均是主体,手机支架发明是客体(智力成果)。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