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考帮APP
让考事变得更简单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事考帮
A
乙和丙
B
甲、乙和丙
C
乙、丙和赵某
D
甲、乙、丙和赵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即被送养的子女与生父母不再互相享有继承权,故甲对其生母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甲、乙、丙三兄弟为甲生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甲因与赵某产生收养关系而丧失了对其生母的继承权,故乙和丙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B、C、D项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为A。
相关试题
下列关于知识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属于旁系血亲关系的是( )。
老王育有子女二人,一个叫小明,一个叫小花,小花有两个儿子甲和乙,小花在2015年死亡,2016年老王死亡,留下遗产300万。小明、甲、乙三人因遗产分割发生纠纷,下列对老王遗产分配正确的是(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的商标上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应公告( )。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
李某育有子女甲和乙,2008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甲。李某与2014年4月死亡,经查,李某立遗嘱时甲18岁,乙15岁,现甲、乙均已工作。李某的遗产( )。
以下各项权利不属于知识产权的是( )。
下列属于知识产权的是( )。
我国的著作权包括( )等。
在我国,对( )不授予专利权。
下列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
63. 甲和乙结婚后育有一子丙,后甲与乙离婚,乙与丁再婚并有女戊。 数年间, 甲、乙、丙相继去世,丙去世时未结婚。据此,下列对丙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