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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从近现代法律发展史看,伴随着概念法学的衰微,法律解释的意义越来越凸显,在法学教育科研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概念法学曾盛行西方19世纪的法典编撰过程之中,这一学派认为,法律本身能够做到完美无缺、逻辑自足,可以与具体的个案事实形成恰当的对应关系。如此,法律解释即使存在,也无关宏旨。然而,这一思想受到了来自理论和实践的挑战,人们发现,法律并非完美无缺,会有疏漏,不周;法律表达并不那么准确,法律用语会因语境不同而出现歧义、模糊;相关概念用语会加剧法律自身的不确定性;等等。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

A

概念法学衰微的原因

B

法律存在个案适用问题

C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D

法官有责任解释法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文段首先提出观点——“法律解释的意义越来越凸显”,接着通过引用别人的观点指出法律本身足够完美,法律解释无关宏旨,后文通过转折标志词“然而”对别人观点进行否定,强调法律本身没有那么完美,意在强调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因此文段意在强调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对应选项,C项当选。 A、B两项偏离文段论述主体,没有提到“法律解释”,排除; D项无中生有,文段并未提及法官的做法,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