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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拟成立一家家居公司。恩利公司出卖一批货车,张某认为家居公司需要这批货车,便以自己的名义与恩利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恩利公司交付了货车。后家居公司未能成立,且尚有100万元的购车款未支付给恩利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恩利公司只能请求张某承担购车款

B

恩利公司可以请求李某承担购车款

C

张某与李某各按50%的责任向恩利公司支付车款

D

张某与李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恩利公司支付车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事考帮官方回复】本题考查公司法。 《公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恩利公司可以向张某提出付款请求,也可以向李某提出付款请求,还可以向张某、李某同时提出付款请求。故本题答案为B。 【注意】本题中,家居公司未设立,因此作为债权人的恩利公司应当请求家居公司的发起人,即张某和李某承担责任,至于是请求全体还是部分发起人,则要看恩利公司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