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单选题 李某向陈某借款若干,并向陈某出具了借条,但借条被潜入陈某家行窃的王某取走。随后王某根据借条联系李某,称自己可以将借条打折“卖给”他,李某认为陈某没有借条就无法要求自己还钱。于是两人成交。本事件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事实上的( )。

A

诈骗罪预备

B

诈骗罪既遂

C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预备

D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既遂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李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基于赖账的故意从小偷那里购买欠条,意图实施欺骗行为(如声称已经偿还债务或没有借款),使陈某产生认识错误(如误认为李某已还债),进而陈某可能处分财产(如不要求李某偿还债务)。若李某不还债,则陈某因原有债权未得到实现而受到财产损失。那么李某就实际因诈骗而骗取到了财物(应还债务没还)。但李某还没有向陈某实施欺骗行为,只是为后来的欺骗行为创造了条件,由于李某具有赖账(诈骗)的故意,所以,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预备犯。故本题答案为A。
B项:李某还未实施赖账(诈骗)的实行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既遂。
C、D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代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该罪的主观目的是使司法机关无法获得上游犯罪人的犯罪所得,若只是为了自身好处则不符合此罪的主观目的要求。本题中,李某收买借条是为了自身利益,而非为了帮助王某掩饰、隐藏其所盗得的借条。因此,李某收买借条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相关题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