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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用面粉和淀粉生产假冒药品,货值金额达10万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不构成犯罪

B

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

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

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未遂)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罪名。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但甲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属于犯罪未遂,故甲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未遂)。故本题答案为D。 【注意】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增加一项新的罪名:提供假药罪,故现在的罪名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