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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富商苏某的现任妻子蒋某为了让自己儿子苏二继承苏某全部财产,在苏某前妻之子苏大要吃的甜品里下毒,但苏大因为肚子不舒服没有吃甜品。蒋某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未遂

B

犯罪既遂

C

犯罪预备

D

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蒋某在苏大要吃的甜品里下毒,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但由于苏大肚子不舒服这个蒋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以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故本题答案为A。 B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蒋某并没有毒死苏大,不成立犯罪既遂。 C项:犯罪预备是行为人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本题中蒋某已经在苏大甜品里下毒,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不成立犯罪预备。 D项: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蒋某没有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