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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不能设定质权的是( )。

A

房屋所有权

B

应收账款债权

C

可转让的股权

D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质权的设定。权利质押制度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清偿,将其除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利设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权利以拍卖、变卖、转让、兑现、使用等方式实现其债权的法律制度。《物权法》第 223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 ) 汇票、支票、本票;( 二 )债券、存款单;( 三 ) 仓单、提单;( 四 )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 )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 ) 应收账款;( 七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