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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乙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哪些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 )

A

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

B

乙搬离原住处未告知甲,甲寻访不到乙

C

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立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D

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立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正确答案 :A B C D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故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