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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B

全人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C

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D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

正确答案 :B C D

解析

本题考查选举法。 《选举法》第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故B项说法错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故县级应当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故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九条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故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CD。 A项:《选举法》第十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故A项说法正确。